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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评选2019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1

各院(系):

为奖励先进、树立典型,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58号)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的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展2019年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须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具有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或重修;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五)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六)拟推选的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须首先获得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

、评定比例

(一)2019届在读本科应届毕业生共计3373人,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院(系)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毕业生实际人数的10%(四舍五入)推荐报送;

(二)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占毕业生总人数的1%,其中本科生共计34人,推荐名额分配如下:英语学院5名、国际关系学院3名、国际商学院6名、商务英语学院3名、中文系3名、新闻传播学院3名,西葡语系2名,法意语系、德语系、日语系、国际教育学院、东方语学院、翻译学院、俄语系、教育学院、社会学系各1名。

三、材料要求

(一)上报材料必须包含推选名单汇总表(电子档、一份纸质档加盖院(系)党总支鲜章);审批表(电子档、两份纸质档),审批表中学生主要事迹及获奖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表格不得翻页;学生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由院(系)审核后留存;

(二)各项材料在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12:00前报至学生工作部(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通知及表格可在学生工作QQ群群文件和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四、其它说明

(一)各院(系)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全面评价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的学生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评选、推荐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院(系)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的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

(二)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对院(系)上报的校级、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议,由学校党委签署意见上报重庆市教委审批。

(二)毕业前,学校对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市教委对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处) 王老师 65385213

附件:

2019年川外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doc

附件3.xls

1.四川外国语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2.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9年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

3. 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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