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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30

各学院(系):

为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依据《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细则》,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定于9月21日至10月19日期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4、2015、201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比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 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当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及行政处分;

(三)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智育各科平均学分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全部达到60分及以上,体育课成绩及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均达到70分

(四) 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自身美育修养;

三、评比方法

(一)各班组成测评小组,在年级辅导员的指导下,对每个学生上一学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各科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测评。年级辅导员依据专业排名,初定获奖学生名单;

(二)各学院(系)对初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及其各科成绩、加减分和测评总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听取全体学生意见。对公布的名单及分数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向所在学院(系)反映,各学院(系)进行复核;

(三)学院(系)将获奖学生名单及综合测评的基础材料按规定格式报送学生处审核。

四、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比例

一等奖学金1500元(比例3%);二等奖学金1000元(比例5%);三等奖学金600元(比例10%)。各年级、各专业奖学金名额请严格按2015-2016学年学生人数的比例四舍五入计算。

五、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奖学金,务必做好评定结果的公示工作;

(二)严格按照比例确定获奖人数,实行四舍五入制;

(三)竞赛、干部和作品需在“备注”栏说明详细的加分理由,如“校级篮球比赛三等奖”,“系演讲比赛二等奖”等。(注:校级学生干部由直管部门给出具体加分意见,报学生处审批后,由各学院(系)执行。同一时期任多职的学生干部,限加最高分一次);

(四)体育基础分为10分。大一大二年级时,体育课成绩平均分和体质健康标准分各占50%;大一大二年级计算方法:(体育课成绩平均分×50%+体质健康标准分数×50%)×10%=体育基础分

体育基础分+体育锻炼加分=体育测评分

体育免修的同学体育基础分按6分算,有资格参加奖学金评定;

(五)请务必准时在10月19日前将《综合测评评分总表》及附表(打印稿1份、电子文档),以及《奖学金审批表》(盖章打印稿3份,电子文档)交学生处审核,各分表需要去相应部门盖章(如教务处、体育部等)。表格在学生工作网(http://xsc.sisu.edu.cn/)下载,电子文档可发送至QQ邮箱: 530517196

(六)由于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今年正式上线,请各学院(系)将奖学金测评表通过辅导员账号导入四川外国语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综合测评”模块中,并要求通过院系初审获得奖学金提名资格的学生登录个人账号申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提名,待学生工作处审核,登录网址:http://ehall.sisu.edu.cn/new/index.html

注意:为保证奖学金准确发放,请仔细确认《奖学金审批表》姓名与学号的对应性,且姓名要与教务系统上一致;

(七)相关通知及《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生德智体美综合测评细则》见学生工作网http://xsc.sisu.edu.cn/

(八)计财处通过银行卡发放奖学金;

(九)奖学金证书将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十)各院系对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备案。

联系人:于滢 65385213 15215156640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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