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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川外发〔2024〕6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川外发〔2025〕38号)的要求,从即日起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协调和监督全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研究生培养单位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其中研究生导师代表由研究生院推荐。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全校评审的日常组织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书记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任委员,成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评定比例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80%,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 (具体评定比例、人数参见附件1.1、1.2、附件5和附件6)。

三、参评范围

2024级及以前年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025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四、参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补考记录者;

(五)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者。

在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学校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结束支教并返校恢复学籍后,具备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五、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二)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公示和推荐,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和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分别在其公示期内处理对评审结果提出的申诉;

(五)学校在规定时间给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人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并将相关奖学金资料归入获奖者学籍档案。

六、报送材料与时间

(一)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要求:报送纸质(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纸质版用A4纸打印。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及有关成果支撑材料。

要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每人一份,均用用A4纸双面打印;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及有关成果支撑材料仅需电子版,报送材料须按“评定名单”排序整理打包,一人一个文件夹(纸质版材料学院留存备查;电子文件整理顺序为:申请表、个人成果登记表、与成果登记表项目顺序一致的成果支撑材料)。各学院在2025年9月30日下午5:00前将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及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七、申诉渠道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联系人:唐老师          办公室:立德楼B106

联系电话:65380918      邮箱:cwzzk@sisu.edu.cn

 

 

 

附件:1.1《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川外发〔2024〕63号

1.2《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川外发〔2025〕38号)

2.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

5.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

6.2025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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